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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青海师范大学

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5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暂定为1140人左右(最终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为准),目前学校有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三、学习方式、学费及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学费每生8000元/年。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4年。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25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完成本学科本科阶段所有主干课程学习和关键的实践活动,且成绩合格,符合报考专业培养要求,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仅限于我校部分招收同等学力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不接收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六)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八)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跨专业报考。

(九)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填报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初试加分政策。)

5.已被我校接受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6.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7. 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时间为准。

六、有关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准确填写真实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同等学力的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在复试时提供本科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和已鉴定或发表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参加复试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

(四)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参加应试科目。

(五)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七、初试

(一)初试日期: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请注意准考证上公布的考试地点及时间。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时间:2025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教育部安排。

(二)复试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复试办法和程序等详细信息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其它

(一)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拟录取后须与学校和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录取、入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因学校进行校园基础设施改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四)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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